来粤创业可获亿元财政支持

发布日期:2009-11-12

信息来源:深圳商报

     【本报讯】(深圳报业集团驻广州记者 古国真)广东省委省政府大手笔全球招揽高端创新科技人才和科研团队,只要符合相关条件, 省财政将给予创新科研团队8000万元至1亿元的专项工作经费,给予领军人才每人5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目前,我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的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申报材料将于11月30日停止接收。

      日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召开会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林存德在会上透露,省委、省政府去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提出通过大力引进海内外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来粤创新创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推动我省实现高端发展。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评审暂行办法》、《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评审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评审专家委员会组织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经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后,近日正式印发执行。

      据悉,创新团队向省科技厅引进创新科研团队专项办公室申报,领军人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领军人才评审办公室申报。根据评审办法,有关部门将按申报者的专业领域,聘请国内外同行顶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严格的二次评审。评审包括匿名评审和现场评审两个阶段。匿名评审由一定数量的专家通过通信等方式匿名进行评审,通过匿名评审的团队或个人,进入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由专家委员会通过现场陈述、提问答辩、讨论评议、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评审,并确定初步人选。初步人选经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公示、报省政府审批等程序后,正式确定为我省引进的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

     引进世界一流水平、对我省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科研团队,省财政给予8000万元至1亿元的专项工作经费;引进国内顶尖水平、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省财政给予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引进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省财政给予1000万至200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引进的领军人才,省财政提供每人5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入选的创新科研团队负责人和领军人才,可以享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保险等方面的特定生活待遇。

     此次申报评审公告和申报书的电子文档可登录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人才天地”专栏下载。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引进创新科研团队专项办公室电话:83163919,传真:8354833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领军人才评审办公室电话:83134790,传真:8334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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